宿州二中財務管理制度
宿州二中財務管理制度以規(guī)范收支、強化預算、嚴格審批、透明公開為核心,構建了涵蓋收入管理、支出管理、預算管理、資產管理、差旅費管理等多維度的財務管控體系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收入管理
1.? 收入來源:包括財政補助收入、上級補助收入、事業(yè)收入、勤工儉學收入、其他收入等。
2.? 收費管理:
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具備收費許可證,實行收費公示制度,亮證收費。
所有收入必須嚴格遵守“收支兩條線”原則,所有收入不得坐收坐支,須全部繳入財政專戶,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另設賬戶、私設“小金庫”,不得壓款、截留、坐支和挪作他用。
各項收入的取得要嚴格按規(guī)定使用合法票據,嚴禁使用未經財政部門監(jiān)制的自制、自印、外購的收據;嚴禁將各類票據混用;嚴禁不開票據收費及不通過財務部門收費。
建立健全財政票據的購領、發(fā)放、核銷、保管等制度,設立并登記臺賬,指定專人負責。
二、支出管理
1.支出原則: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有關財務規(guī)章制度規(guī)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,厲行節(jié)約,精打細算,減少浪費,堵塞漏洞,講求實效。
2.報銷要求:
支出報銷原始憑證(憑據)要合法合規(guī),報銷的原始憑據必須有經辦人、驗收人(或證明人)和學校分管財務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,否則不予報銷。
學校應嚴格按預算指標和預算項目辦理款項的支付,不得出現無預算(無計劃)或超預算(超計劃)的支出項目。
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文件精神執(zhí)行,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支出,不得用于基本建設,不得用于償還債務,不得用于公費旅游。
學校招待費的開支要本著節(jié)約的原則,按照三公經費使用的規(guī)定,嚴格審批手續(xù),從嚴控制,不得突破限額。
學校應嚴格執(zhí)行《政府采購法》,凡應納入政府采購項目和范圍的,必須執(zhí)行政府采購操作規(guī)程。對應納入而未納入政府采購項目的支出,學校財務人員有權拒付,不予報支。
上級部門撥入的各種??钜獓栏癜粗付ǖ挠猛臼褂茫仨殞嵭袑?顚S?,單獨報賬。嚴禁將??钣糜诮搪毠じ@乳_支。
學校各項支出按實際發(fā)生數列支,不得虛列虛報。
三、預算管理
1.預算編制:學校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,堅持量入為出、收支平衡、統(tǒng)籌兼顧、保證重點、勤儉節(jié)約、講求績效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。
2.預算執(zhí)行:學校必須嚴格執(zhí)行預算批復,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。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,須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報財政部門審批。
3.預算公開:中小學校的預算、決算應當按照區(qū)財政局和區(qū)教體局統(tǒng)一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,并全面加強預算績效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四、資產管理
1.資產范圍:包括教室、辦公室、專用室(會議室、實驗室、圖書室、音樂器材室、體育器材室、微機室)、其他公共區(qū)域(校門、圍墻、操場、公廁、照明及消防設備、衛(wèi)生設施、草坪、花壇及廣場、宣傳欄等)。
2.管理原則:在校長室的統(tǒng)一領導下,由分管副校長主管,總務處具體負責、總管學校財產。各類設備、資產根據分塊、分線管理原則落實,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、管理。
3.資產登記:總務處協助財務部門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,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,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(圖書、儀器、課桌椅等)都必須登記造冊。
4.資產購置與處置:
學校添置財產,須填寫購物審批單,先經校長同意,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,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。
學?;ê洼^大型維修,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,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?;ňS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,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,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,應當按照程序實行集中采購。
資產報廢處置時,先由校辦公室(總務處)提出申請,經校產管理小組實地勘察核實、預估殘值,報校委會通過后,按規(guī)定報批后實施。
五、差旅費管理
1.出差審批:建立健全公務差旅審批制度,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,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,控制差旅費規(guī)模,嚴禁無實質內容、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。
2.交通與住宿:
按有關要求,到外市出差人員全部按規(guī)定乘坐交通工具。未按規(guī)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,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。
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出差,住宿費限額標準執(zhí)行財政部制定的分地區(qū)住宿費限額標準。
3.報銷手續(xù):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應該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(xù),個人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貼上往返車票和住宿發(fā)票,并附上會議通知和請假審批單,經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、會計室審核簽字蓋章、分管校長簽字、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,到會計室報銷。
六、財務監(jiān)督與公開
1.財務監(jiān)督: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(jiān)督,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(jiān)督權,財務人員按照《會計法》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,督促學校糾正。
2.財務公開: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(jiān)督,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,交校長審閱后,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,期初財務收支計劃、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。